沙洋县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红绿灯”制度获领导批示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2-04-27 17:08:12

《沙洋县人民法院关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分级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红绿灯”制度)发布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不仅省内外兄弟单位纷纷致电祝贺、垂询、约访,还得到了荆门市中院、沙洋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批示:

经济影响评估,红绿灯分级制度,不同情形,不同指引,不同应对,目的是为了护航企业发展的措施切实落到实处!沙洋县法院的一点改革创新!还需完善,还需努力前行!




沙洋县委书记陈威批示:

沙洋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作出了有益探索创新,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为沙洋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沙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旭祥批示:

如何持续优化沙洋县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沙洋县法院有新举措,出台了《沙洋县人民法院关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分级工作指引(试行)》,是全省首创,值得县直部门学习借鉴,为沙洋高质量发展、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储备”提供法治保障。



荆门市中院和沙洋县领导的重要批示,既是对沙洋县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沙洋县法院工作的关怀、鼓励和鞭策,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沙洋县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厚望,是沙洋县法院做好今后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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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红绿灯”制度还有不足之处,还有完善空间。下一步,沙洋县法院将在荆门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在沙洋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沙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沙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锚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当标杆”工作目标,更好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沙洋县高质量发展,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储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