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再发力 | 拾回桥法庭人性执法促和解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3-06-20 11:25:55
6月以来,沙洋县人民法院拾回桥法庭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制度,积极采取人性化执行措施化解纠纷,高效执结多起执行案件,化解了当事人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1
郑某系饲料销售经销商,何某系生猪养殖大户。双方因买卖合同货款发生纠纷,该案经拾回桥法庭依法判决,何某需一次性偿还郑某货款79508元。后何某未依约履行,郑某遂向拾回桥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经查,何某名下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3年6月14日,沙洋县人民法院法警队、执行局分别派人到拾回桥法庭,协助拾回桥法庭拘留被执行人何某。办案法官对何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悉心劝导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何某的实际情况,家中确有困难,还有需要照顾的亲人,遂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循循善诱,最终说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何某表示后续会努力挣钱,早日还清货款。至此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满意而归。
案件2
黄某、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经拾回桥法庭判决,王某需一次性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79335.80元。后王某未依约履行,黄某于2022年11月20日向拾回桥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经查,王某名下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3年6月8日,沙洋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协作,被执行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控制,沙洋县人民法院法警队、执行局迅速派人到拾回桥派出所,协助拾回桥法庭拘留被执行人王某。拾回桥法庭办案法官与黄某、王某面对面沟通,耐心释法,明确义务,告知后果,共同协商。办案法官考虑到王某务农,确系经济困难,但其态度良好,还当场表示愿意每月支付赔偿款。于是,法官居中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互惠互让,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