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协作攻坚“执行难” 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法庭成功化解一积案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2-09-23 18:40:49
9月22日,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法庭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1.8万元,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陈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某拖欠王某借款拒不返还,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沙洋县人民法院。后经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即陈某偿还王某借款20000元,分别于2016年10月30日之前偿还5000元,2017年1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若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但陈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于2017年5月向沈集法庭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陈某银行账户无财产、无不动产登记、无车辆登记,该案执行工作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局。
执行动态
时至今年9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部署开展的全市“公法协作攻坚执行难”专项行动让这一执行积案迎来转机。
9月22日上午8时,沙洋县人民法院接荆门市中院驻市公安局执行干警通知,沙洋县沈集派出所将被执行人陈某控制。沙洋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第一时间派人赶至现场,将被执行人陈某转移至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法庭法官向陈某耐心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陈某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陈某当场一次性支付18000元欠款,至此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沙洋县人民法院在审执上不断发力,在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此次“公法协作攻坚执行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快速反应、积极协调、主动作为,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