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夫妻离婚起纠纷!法庭+司法所,沙洋县法院多元解纷化民忧

作者: 沙洋县法院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2-04-02 20:24:35

近日,沙洋县法院拾回桥法庭与当地司法所联动,成功化解了一桩离婚纠纷案。

这是沙洋县法院坚持“三便原则”,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多部门形成多元解纷合力,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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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为沙洋县拾回桥镇一对夫妻。今年2月,原告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民政工作人员认真接待了她。令人遗憾的是,原告无法完成《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填写,以至于原告未办成离婚。

即便如此,原告认为自己的婚姻已破裂,无法再存续,遂向拾回桥镇司法所求援,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反馈到拾回桥法庭,法庭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处理这起离婚纠纷案。期间,司法所还为原告申请了法律援助。尔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庭调查发现,被告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正在当地接受社区矫正。

原来,双方于2009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今年逾十岁。双方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0年9月4日因自家田间稻草该如何处理发生争吵,被告持铁锹伤到原告。事发后,被告为自己行为付出惨痛代价,不仅支付了原告医疗费,还赔偿了相应损失。

此外,2021年6月23日,双方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持菜刀划伤原告颈部。2021年11月16日,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另查明,2020年9月4日双方分居至今。

法官与当事双方进行了深入交谈,不仅“面对面”对双方进行情、理、法的教育,还“背对背”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于3月24日双方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书: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承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至此,一桩离婚纠纷案经两部门联动成功化解,止于庭前。

法官友情提示: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夫妻双方应当要加强沟通交流,注重感情培养,建立充分信任。面对生活琐事矛盾,要多站在对方角度去考虑问题,多一分理解和包容,才能将婚姻生活经营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