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点“荆”之笔
3月7日下午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第二次全体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了
我们的家乡——湖北
让我们一起看看
都有哪些点“荆”之笔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1月2日,湖北高院印发《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首创并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三年来,湖北法院深入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构建了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截至2022年底,湖北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1%,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比2021年同比下降6.18天,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1.67%。该制度被写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省委、省政府推广到行政执法领域全面试行。
司法护航美丽长江
湖北法院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针对长江流域干、支流分布广、流动性强、涉及面宽,特别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不可分割性等特点,湖北高院加强通盘谋划、系统设计,汇聚各方力量,打出司法保护的组合拳。
指导省内三大都市圈、汉江流域、环梁子湖水域、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江豚、麋鹿等动物保护区域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省内司法保护合作。
联合长江流域管理机构出台《构建长江流域(湖北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意见》,与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协商机制。
积极推进省际协作、跨区协作。2019年以来,先后与湖南、河南、陕西、江西、重庆等地法院签署环洞庭湖、环丹江口水库、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完善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司法政策,流域内法院司法协作“串珠成链”,探索长江流域司法一体化保护机制,携手保护“母亲河”。2022年11月,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成功举办,聚法学理论界之智,集司法实践部门之力,汇各界代表共商治理之策,形成了 《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搭建了常态化、国际化交流平台,推动全社会形成长江大保护的合力,开创了长江司法保护的全新格局。
▲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度)(点击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理解与适用》首发式在武汉举行(点击查看)
▲“时间轴”里的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五年“高光时刻”(点击查看)
审理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
涉冷冻胚胎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日前,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宗夫妻诉某医院返还冷冻胚胎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这也是湖北省适用民法典判决的首例冷冻胚胎返还案。该案被新华社、光明网、法治网、东方卫视、《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湖北之声等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
全面推广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
湖北是革命老区和驻军大省、兵源大省。湖北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心用情推进司法拥军,不断丰富拓展“鄂豫皖模式”“安陆经验”内容,在积极探索创新中奋力打造涉军审判工作的“湖北品牌”,依法维护了国防军队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为新时代人民军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涉军维权工作上新台阶——湖北法院涉军维权工作专题会议在罗田召开(点击查看)
学习英模弘扬正气
杨军,生前系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他长期奋战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忠诚履职、忘我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因突发疾病,于2020年7月29日不幸去世,终年52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杨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湖北省委追授杨军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双百政法英模】杨军 :燃尽生命 只为法徽闪耀(点击查看)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湖北法院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守护百姓“养老钱”。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类诈骗犯罪,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声威。近5年,全省法院共对897名涉养老诈骗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28.6%。
▲非法集资335万余元!“老妈乐”让大妈们哭了...(点击查看)
▲湖北法院宣判两起以“老年公寓投资”为名的养老诈骗案(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