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某受贿罪一案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5-03-13 16: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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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22名戒毒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戒毒人员或其亲属贿赂共计人民币14.6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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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进行了陈述和辩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向法庭表达了认罪认罚的意愿。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现场,深刻认识到了违法违纪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所带来的巨大危害,在今后工作中将会以案为鉴,时刻警醒自己必须严守党纪国法,绷紧廉政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沙洋县法院也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用活用好庭审资源,将职务犯罪庭审打造成反腐倡廉的重要法治课堂,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的警醒和震慑效应,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高廉洁从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