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官主动上门调解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2-08-03 19:08:34
近日
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法庭
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提供
快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8月2日下午3时许,李某来到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法庭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法官认为该案可以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当即与黄某电话联系,黄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离婚,但称目前正在某医院住院做康复治疗,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来处理离婚事宜。
法官便想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案,但是黄某称医院环境比较嘈杂,手机信号不太好,无法操作调解平台。法官询问能否去医院进行现场调解,黄某表示同意。
下午4时许,法官一行人
来到医院住院部与黄某见面
见面后,法官先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一一予以告知,接下来就直奔主题:是否同意离婚?如果离婚的话,要达成什么条件?
半小时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1.李某与黄某离婚;
2.登记在黄某名下的小轿车一辆归黄某所有。
下午5时许,双方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法官返程,至此该案了结。
一直以来,沙洋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为民服务解难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