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司法“店小二”,巧用“第三方代偿”跑出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加速度”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3-04-14 15:40:39

近日,沙洋县法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执行局的支持配合下,巧用“第三方代偿”模式,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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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某等3人被执行人湖北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2年10月18日立案后,沙洋县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沙洋县某处面积约两万平方米的不动产,但该不动产已因荆门中院的一起执行案件被查封。

为了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追讨劳动报酬,沙洋县法院办案法官慎重考虑后,对该不动产进行了轮候查封。因该不动产已经处于暂停施工状态,且无法分割,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3月初,案件执行迎来了转机。市中院来沙洋县处理被执行人涉及的另一执行案件,沙洋县法院迅速安排执行法官参与案件协调会。

因案外人某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公司)有意向承接湖北某公司未完工的项目(即被沙洋县法院因本案轮候查封的不动产),且第三方公司、湖北某公司皆为沙洋县招商引资企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沙洋县法院多次组织协商,最终多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对已被查封的不动产解除查封,被执行人将该不动产过户至第三方公司后,两级法院再对该不动产进行查封;第三方公司将支付的部分项目转让金用于解决市中院的执行案件及沙洋县法院李某等3人的劳动报酬案件,且第三方公司自愿对被执行人湖北某公司上述两个执行案件的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还款义务。

考虑到第三方公司直接支付该款项至法院可能存在顾虑,沙洋县法院依法出具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送达至第三方公司,经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解释,第三方公司最终将40万款项转账至沙洋县法院执行案件专款专户,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后,向我院出具了结案证明。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沙洋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落实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要求,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因案施策,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执行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当好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