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诉讼质效 减轻群众诉累
——“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进行时
“法官,您好,我想起诉离婚,但我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会写起诉状……该怎么办呢?”近日,一名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沙洋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离婚。
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真细致接待了当事人,并指导当事人填写了“要素式”起诉状。勾选原被告等相关情况、填写诉讼请求、列举要点事实……一份完整的诉状几分钟内一气呵成。当事人感慨道:“真是太方便了,填写诉状也简单多了,我只需对照表格内容打勾就行了,有疑问的地方还可以寻求工作人员现场指导。”
这种简便易行、要素式、以勾选为主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选自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示范文本涵盖民间借贷、离婚、买卖合同等11种常见纠纷的新版文书范本,与《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相比,新的示范文本将各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要素化、表格化,填写指向更加清晰、填写内容更加明确。以列举方式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等各项内容表格化,当事人如何填写一目了然,诉讼更为便利;另外,法官、当事人也能直观地比对“两状”,快速、准确把握准争议焦点,有效提升后续调解、审判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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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11类纠纷单独模板
自相关工作试行起,沙洋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要素式”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一方面数字赋能,线上线下同步推行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提供空白文书样式,在醒目位置张贴示范文本二维码供当事人获取、填写。同时,通过12368热线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沙洋县法院诉讼一码通”积极推广示范文本应用,引导网上立案当事人选用示范文本,并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接收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形式的起诉状,确保每一份起诉状都能准确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请求。另一方面,加强指引,辅助当事人准确规范填写。安排专人提供填写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填写示范文本,确保示范文本的正确、便捷应用。
下一步,沙洋县法院将不断加大“要素式”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创新诉讼服务方式,将诉讼前端的功课做实做细,根据文本推行情况及群众反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优化立案服务,切实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