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加速解群众“烦薪事”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3-07-03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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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沙洋县法院和沙洋县总工会了!今天公司已按照约定一次性支付完毕……”近日,沙洋县法院与沙洋县总工会联合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姜某收到公司汇款后,连忙打电话到沙洋县法院表示感谢。

姜某以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失业保险金损失及欠付工资等,双方协商不成,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姜某对裁决书不服而向沙洋县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该案符合“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案件的条件,便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告知诉前调解省时便捷、形式灵活、不收费用的特点。经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介绍,原告代理人当场与姜某电话沟通,姜某同意并签署了沙洋县法院委派调解告知书。随后,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开具委派调解函,当日即委派至沙洋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沙洋县总工会收到委派任务后次日便指派给该调解委员会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接收指派后,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电话中,调解员了解到姜某因生活所困急需用钱,便立即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经调解员释法说理,双方于6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按照约定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一般不同意调解,坚持要求法院判决结案。”沙洋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总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在劳动争议案件协调中有着特殊优势,通过‘法院+工会’模式将调解工作前置到诉前阶段,多方合力,共同化解矛盾,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能让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持续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沙洋县法院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与沙洋县总工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确定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形成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新模式。调解员主动化解劳动争议,法院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将“调”的便利性和“诉”的权威性相结合,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让群众不再为“烦薪事”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