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2-11-18 19:07:54

为切实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1月17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在毛李镇凤灵渡口巡回审理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后港镇、毛李镇毛李村、凤灵社区、长湖村等20余个村社区群众代表100余人到现场参加旁听。

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行为地均为沙洋县长湖水域,该水域属于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捕,涉案被告人在明知该水域属于禁渔区,且在禁渔期的情况下,使用三重刺网(经鉴定属于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其中一起的被告人此前在长湖水域捕捞水产品时曾被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局给予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结伙前往长湖水域再次捕捞水产品超过500公斤。

两起案件的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圆满结束。涉案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宣讲了禁捕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主审法官以案释法,向旁听群众宣讲了长江大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呼吁人民群众共创和谐的长湖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现场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次巡回审判非常及时有用,既让我们增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意识,也让我们明白了非法捕捞可能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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