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沙洋县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2024年12月27日上午,在沙洋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沙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靓向大会作2024年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
沙洋县法院有哪些亮点?
取得哪些成效?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份干货满满的工作报告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沙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08件,结案3361件,同比分别上升4.95%和1.27%。先后有11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我院刑事审判庭获评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
★ 坚持风险研判,做好矛盾排查。深入开展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信访隐患排查,共排查重点人员38人,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并研究制定化解措施。
★ 坚持源头治访,推进实质解纷。认真做好“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68人次,办理群众来信30件,落实“有信必复”。督促改进司法作风、严守纪律规矩、提高审执质效,从源头预防减少涉诉涉执信访产生。紧紧依靠县委坚强领导、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推动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如某村26起土地转包合同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是“双输”的局面,我们主动向县委汇报,积极参与县委化解专班,经过近一年的多轮谈判,最终促使这起涉众、涉农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 坚持重点包保,落实积案化解。对于省委巡视组、信访联席会议及上级法院交办的进京赴省、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案件21件,采取“一把手+分管领导”包案,坚持每周召开党组会研判、每周制发信访周报,督促相关责任人全面落实清单管理、挂账销号,目前已妥善化解20件。我院化解重点信访积案工作,得到最高院、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妇联、工会、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协作,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促推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成功调解纠纷224件。
★ 深入推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道路交通纠纷化解新模式,发出88份诉前调解通知书,解决诉前鉴定问题42件。
★ 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村治保主任、“法律明白人”等400余人次,不断提升调解质效。
★ 针对物业纠纷大幅增长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成功批量化解相关案件。
★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发出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促进令》、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 持续开展“四融共建”活动,全覆盖走访调研村(居)委会、企业、学校,开展巡回审判19次、“法庭开放日”活动12次、校园法治宣讲15次、“法治夜校”活动34次,精准对接基层群众司法需求。曾集法庭正式恢复启用,法官联络点作用持续发挥,群众享受司法服务更加便利。
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 在涉企专业法庭成立“企业之家”,畅通法企沟通桥梁。在全省率先搭建沙洋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分析平台,融合立案、审判、执行及企业信息等数据,多维度分析企业涉法涉诉风险。
★ 优化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结合案件审理对企业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和企业自评经济风险、司法需求,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定级,有的放矢采取最精准、影响程度最小的司法措施。全院共办理涉企民事诉讼案件623件,执行案件520件,案件在线双向评估率100%。
★ 探索推进“搭建涉企案件‘调立审执’融合快车道”小切口改革,实现涉企案件精准分流、实质化解,涉企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30.04天,同比下降5.13天。全市法院8项主要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中,我院5项指标排名第一。
★ 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妥善做好凯笛远洋、平湖花园置业、港隆房地产、高森置业、金艺立水晶科技、荆玻广场等破产案件后续工作,化解债权债务总量7830.51万元,盘活资产约2.77亿元,处置资产1亿余元,256户住户顺利办理房产证。
★ 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为23家企业出具《信用修复及结案证明书》,依法屏蔽失信企业信息110条,为企业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障碍。
精准服务民生司法保障。
★ 着眼“大民生”,办好“小案件”,受理教育、医疗、养老、消费、婚姻家庭等各类民事案件1963件,审结1857件,其中调解结案644件,调解率为34.68%,优于全国法院合理区间。
★ 受理执行案件1407件,执结1181件,同比分别上升28.49%和18.29%,执行到位金额约5.51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
★ 大力开展“荆楚雷霆2024”专项行动,先后采取冻结措施1000余次,划拨存款1200余万元,查封房屋36套,开展集中强制腾退行动4次,限制高消费467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16人次,发出司法拘传、拘留决定书256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4件4人。
★ 大力开展执行案件“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55件。
★ 大力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打击恶意逃避债务行为,执结138件,执行到位金额2881.81万元,切实保障金融主体合法权益。
★ 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重点攻坚“5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完毕率46.54%。如为执行沙洋某服装加工企业8万元加工款,先后两次前往广州,来回近4000公里,最终全部执行到位。
★ 积极参与异地法院交叉执行,与公安局、不动产中心等建立协作机制,开通“执行110”24小时举报电话,接到反映电话120余次,根据有效线索执行完毕14件。
★ 发挥司法救助“托底”功能,及时为34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向省市县三级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41.7万元。
精准服务流域综合治理。
★ 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建立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队伍,推行环境资源“刑民二合一”集中审理模式,妥善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件18人。
★ 汇聚环境司法保护合力,与荆门长湖管理局建立长湖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同荆州区、沙市区、潜江市等多家环长湖法院签署长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发布8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推动构建长湖“一湖共治”格局,相关做法被省高院及《湖北日报》报道推介。
★ 充分发挥长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生态法治教育功能,今年5月,在基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村民代表等60余人旁听,将典型案例变成生动法治公开课。
★ 在马良镇滨江清廉主题公园开展“知法守法、环保有法,让流域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环保理念。
坚持快办案,以流程优化提升审判效率。
★ 加强立案环节流程管控,推进案件繁简精准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885件,案件办理时长大幅缩短。
★ 加强审判环节流程管控,每月定期对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等效率指标进行通报预警,分管领导亲自督办,消化长期未结案件20件。
★ 加强判后环节流程管控,强化制度约束、内控把关、督办问责,下大气力解决上诉卷宗移送慢的问题。全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长同比缩短33.22天,位居全省前列。
★ 开展“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上线“诉讼服务一码通”,全院网上立案3290件,在线调解577件,电子送达11449次;继续实行庭审记录改革,全面应用“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推进执行信息全流程公开,深入推进“胜诉即退费”和“执行案款即收即退”改革,以信息化赋能全流程管控。全院审判效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平均结案时间优于全国法院合理区间。
坚持办好案,以“情同我心”提升审判效果。
★ 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案结事了”,防止“一案结多案生”,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6.93%,优于全国合理区间。如涉某企业42名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申请两次仲裁,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涉农民工、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公司四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处理稍有不慎容易引发多起诉讼,效果不佳。我院与工会、仲裁委积极沟通,全力组织调解,最终42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发放到位,撤回起诉,四方主体均表示满意。
★ 发挥示范性判决机制引领作用,实现“一判解十案”的效果。汉津花园楼盘开放商为套取按揭贷款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借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导致63户实际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引发上访。我院迅速推进,选择其中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以“开发商协助实际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生效判决作为示范,妥善解决其余62户实际业主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 深入实施“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改革,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政治引领筑牢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政治学习、交流研讨,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把党性自觉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举办“支部书记讲党课”、红色基地实践锻炼、“七一”文艺作品评选等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三同步”工作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夯基固本提升素能。突出专业化建设,开展业务骨干传帮带、实战演练、技能比武、“我的业务我来讲”等活动,培训干警770余人次,组织37名干警外出学习交流,干警履职尽责、定分止争能力明显提升。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学术研讨和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选,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围绕打造“内方法韵”文化品牌,持续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深入挖掘包山楚司法简等荆楚法治文化底蕴,涵养队伍人文素养。树立科学用人导向,提拔院领导3人、中层干部5人,新入额法官3人,晋升干警职级5人,轮岗交流11人。
自我革命纠治顽疾。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围绕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案件质效等全面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制定相应防控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活动,召开专题党组会、专题整改大会,进行专场集体约谈、专项督察整治,引导干警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共开展审务督察、专项督查3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个,提醒谈话18人,责令检查6人。严格落实执行工作“一案双查”,追责问责3人。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全院填报有情况记录信息1340条,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络。
我院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促进廉洁公正司法、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立案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理政协提案1件。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施方案,院领导分片包联,定期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法庭开放日”116人次,认真研究采纳各项意见建议,推进法院工作改进和提升。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和岗前培训会,促进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