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合伙人利润分配起纷争,法官介入止争解纷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2-06-08 17:01:44
合伙人因利润分配起纷争
这可怎么办?
近日,
沙洋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拿到属于自己的
178万元投资本金及利润。
当事一方为孙某,男,今年57岁,荆城人;另一方为王某,男,今年67岁,湖北公安人。
前不久,孙某就其合伙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此案。
这起合伙合同纠纷事实清楚,2018年7月12日,孙某与王某双方合伙以一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建设工程,孙某与王某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同日签订了《合作协议》。2020年1月10日,双方签订了相应补充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如今,孙某与王某双方合伙承建的工程已完工。双方为工程利润分配产生分歧,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孙某主张自己的投资本金为90万元、应得利润350万余元等。王某则称,孙某根本分不到那么多利润。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这是一起涉企纠纷,如何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给沙洋县法院出了一道难题。对于涉企案件,沙洋县法院一向高度重视,做到快速受理、立案、调解、审判。这一案件也不例外,沙洋县法院党组成立了以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正文为组长的处理专班,依法、快速、高效处理。
很快,李正文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厘清双方争议焦点是分配利润多少问题。对此,李正文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破解这一难题。由于所请评估公司双方均认可,得出的结论大家也就无话可说。
紧接着,李正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跟当事人摆事实、说法律、谈利弊外,劝说当事人各退一步,昔日要好的合作伙伴好聚好散,没必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最终,大家各退一步,孙某接受了178万元的利润及投资本金的分配,并拿到了这笔款项。
拿到款项的孙某
握着李正文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