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化解赔偿僵局!八旬老人的车损纠纷暖心终了!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5-06-26 11:24:38

近日,沙洋县法院曾集法庭充分发挥柔性司法力量,成功调解一起涉83岁高龄老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依法保障受损方权益的同时,兼顾高龄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起事故源于83岁的陈大爷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路边起步时,与朱某驾驶(由北向南行驶)的多用途货车发生碰撞。碰撞后,正三轮摩托车失控滑行,又与杨某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发生剐蹭,导致陈大爷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陈大爷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杨某无责任。事后,杨某因车辆维修费用向陈大爷提出索赔。但因陈大爷年事已高、经济能力有限,双方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曾集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陈大爷高龄、行动不便且经济困难的实际状况,为切实减轻老人诉累,高效化解纠纷,办案人员立即着手阅卷,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法庭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在村干部及老人亲友的共同参与下,前往陈大爷家中进行实地调解,深入细致地了解纠纷核心焦点。调解过程中,杨某坚持要求依据实际损失获得赔偿;陈大爷家人则情绪焦虑,多次提出经济拮据、无力全额赔付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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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方的分歧,办案人员精准运用调解艺术,从“情、理、法”多个维度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以“情”切入,向杨某诚恳说明陈大爷的艰难处境,引导其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考虑适当降低赔偿要求。以“理”为据,为双方客观分析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请求的合理性,劝导陈大爷正视应承担的责任。以“法”为本,对陈大爷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明确指出其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的危险性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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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多轮耐心细致、富有温度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大爷当场支付杨某500元赔偿款,杨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当场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陈大爷感激地表示:“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杨某也真诚回应:“虽然少赔了一些,但了解到老人家的实际难处,能帮一把是一把,这样解决我也很满意!”

本案的成功调解,展现了司法护老恤弱的温度。曾集法庭将坚持法理情相融合,深化多元调解机制,尤其对特殊群体纠纷,以更多柔性司法举措传递司法关怀,维护法律尊严与温度,筑牢社会和谐之基。